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要求,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一年,凡未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范畴的员工,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政策。为顺利开展公司2020-2021学年国家资助相关工作,根据《博久担保网论坛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博久担保网论坛学〔2020〕7号)精神,为顺利开展菠菜担保论坛大全员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菠菜担保论坛大全员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学院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安鸿
组员:岳鹏、江志军、贺佳、肖良、刘一达、孙震
2.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员工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评议结果。
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及档次,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领导小组提出质疑。领导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学院员工资助工作监督小组
1、监督小组构成
组长:屈陆
组员:肖良、樊英杰、彭波、王彩燕
2、监督小组职责
⑴、负责对学院员工资助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
⑵、负责对学院各种资助项目异议的初步调查,并将初步调查结果报送学校员工资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⑶、协调安排学院员工资助工作的监督。
三、各班级根据《博久担保网论坛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要求,成立班级认定机构。
各学院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员工代表等组成的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员工代表人数视班级(或年级、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员工民主推荐产生,员工代表总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或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辅导员、班主任、员工代表(含同宿舍员工)须进入评议小组。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员工,不应参加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或年级、专业)范围内公示。成员名单一份(附件2),由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学工办,电子版发送至班主任邮箱。
四、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组织发放《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1),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特别强调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员工应提交的资料。
首次认定和拟申请调整困难等级的员工应提交的资料包括①《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1)、②特殊群体员工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员工,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建档立卡证、低保证等)。
去年(2019-2020学年)已经认定为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员工如今年想继续申请认定,且不调整困难等级,只需提交第①项材料。
(一)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员工。以成都市当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20%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的上限。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员工需全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在员工资助政策范围内优先资助。
1.员工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为一般困难档。
2.员工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为困难档。
3.员工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为特别困难档。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经过民主评议认定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1.恶意欠交学费的;
2.有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
3.本人未如实填报《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或在填报的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二)认定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员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交给班级(或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辅导员/班主任)。如果员工本人或监护人在困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员工的认定和资助资格,追回已获得的资助资金,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博久担保网论坛员工违纪处分办法(修订)》进行严肃处理。
2. 民主评议。班级(或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员工提交的《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以员工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本办法所列认定标准,并结合员工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或年级、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格,报本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3. 审核认定。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认真审核班级(或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了解员工情况、征求班级(或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公司认定工作小组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审核认定时应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员工进行认定,同时应着重考虑本人或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员工。
4. 结果公示。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及档次,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今年统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30日);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员工姓名、年级、班级、认定结果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员工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贫困原因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严格审查通过网络公示的项目和内容,公示期满后及时撤下公示内容。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员工认定工作小组提出质疑。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五、各班级根据《博久担保网论坛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要求,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4日)。
公司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30日
集团审定、公示、备案(2020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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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