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501号)等文件规定,各专业班级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经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学院资助认定工作小组评审、学院汇总名单,推荐段*红等7人,差额1人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员工。
现将拟受助员工名单公示如下: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3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10月23日17:00之前向员工工作办公室反映或监察。